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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日期:2018年09月13日阅读次数:

各系、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精神,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89号)要求,我校已开展对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就业工作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核查小组

进一步对就业数据和就业工作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围绕国务院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迅速查明情况,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出一起,严查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组 长:陶传蔚

副组长:张宏岩 崔立升 刘景光 黎海红 王强 乔立军 杨建辉 朱峰

成 员:隋鹏飞 闫晓红 刘莹莹 曲小萌 董学臣 姜雨欣 林立尧 孙苏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召开就业专题会议,再次对各系负责就业的教师进行培训,进一步对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讲细讲透,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告知毕业生均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学信网(www.chsi.com.cn)及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山东省教育厅就业网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

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535-6925036 电子邮箱:ytswjy@163.com。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531-88597990 电子邮箱:xuxrst@shandong.cn

3.山东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531-81676803 电子邮箱:sdjyt1312@163.com

四、做好就业状况问卷调查

各系马上通知并指导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专栏,填写“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

招生就业处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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